这里有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,就是如果一个人完全损害自己的利益,帮助别人,我们会认为这叫做无私奉献。无私奉献的前提是“无私”也就是没有私人的利益,这是完全意义上的行善。受帮助的人获得利益是以损失行善者个人的利益为前提的,所以,他心中会有一种愧疚感,这会增加对他的感激。

如果“无私奉献”变成了“有私奉献”,行善者从其他方面得到了好处,那么会降低受助者的感激之情,因为他认为行善者得到了好处,没有损失什么,他会更多的忽略自己得到帮助这个事实。从而内心得到宽慰。总是是强调“无私奉献”,不拿一分报酬,别人不敢说一个“不”字,我都给你“无私奉献”了,你还挑三拣四,还不抓紧感激我。

这就是源于人的自私心理。在获得利益上,人总是过多的关注别人得到了什么,而不是自己获得了什么;在损失上,人总是过多的关注自己损失了多少,而不是别人损失了多少。这就是人性的自私。所以,共赢从经济学的角度是双方都获得了一定的利益,但是掺杂上人性,共赢就变成了彼此双方要获得大体公平的收益,不能低于自己的底线的收益。否则,即使一方虽然获得了一定的利益,如果他感觉不公平,感性就会战胜理性,他宁愿损失,也不会让另一方获利,因为这时,他的着眼点在损失上,对方的损失比他还要大,他会感觉自己损失的不是很多。虽然从完全理性的角度来讲,即使不公平的分配,他也会获得好处,但是他更多的是关注别人比他获得的好处多多少。

但是,不管是“无私奉献”还是“有私奉献”,站在受助者的角度,他获得的帮助是一样的,唯一不同的是行善者获得的是不一样的。因为“无私奉献”加大了社会的行善成本。如果“无私奉献”转变成了“有私奉献”,当行善不仅仅是利他,而是变成共赢的时候,那么,我们相信行善就不会是极少数人的行为,而是会转变成社会性的行为,所以,我们真正倡导的不是“无私奉献”而是奉献本身,不管一个人有没有获得利益,只要他帮助别人了,我们就应该鼓励和提倡。

“无私奉献”太高尚了,一般人接受不起。“有私奉献”的效果要取决于有私的程度,如果私心太重,即使有奉献,人们也不认可。事实上的“有私奉献”如果标榜成“无私奉献”,人们会觉得虚伪。

所以,借助于孔子的观点,行善应该是一种无损于己而有利于人的行为,真正提倡的行善应该是“有私奉献”而不是“无私奉献”。

发表回复

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

You cannot copy content of this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