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当今帽子满天飞的时代,有些人总是站在道德制高点上,以完美人格自居,挥舞着道德至上的的大棒,对异己者横加指责。在人情社会中,置法制于度外,随意地给人以道德的名义贴上各种标签。道德的标准经常被滥用。

传统的教育往往只告诉我们善恶,但是,并没有告诉我们如何鉴别之。我们常说:近君子远小人。说这句话就暗示着你是君子,可是,谁又能证明你是君子呢?如何能证明你接触的那个人是君子还是小人呢?那么是不是与你好的人就是君子,与你不好的人就是小人呢?既然没有标准,只能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,流于形式。

有些人动辄就说:广大群众不答应。那么究竟是一个人不答应,两个人不答应,千万个人不答应,还是你不答应呢?你没有调查、表决和统计,怎么能以个人名义代替集体名义?是不是个人可以不经程序就代表群众了呢?这是典型的人治社会特征。

又有人说:我们这样做是为了维护公平和正义。那么谁来证明你的行为是公平和正义,是不是你说是正义它就是正义了?似乎贴上正义的标签就是正义的,扣上非正义的帽子就是非正义。岂不是强盗逻辑。因此,这种无原则的辩论是不可能有什么好的结果。

我们做任何事之前都要给自己的行为进行道德包装,以获得名正言顺的效果。如:打仗可以为正义之师,侵略可以说成是为了共荣,去纳粹化。

在这种逻辑下,一个恶棍可以把自己描绘成一位大善人,一个杀人犯可以说是为了拯救人的灵魂,一位无恶不作的人可以说自己是正义的化身。

在强权政治下,地位高的人可以给地位低的人,随意扣上各种帽子,而不需要证明。似乎指责别人的人是掌握道德的主导权的人。是典型的文革遗风。

同样一句话,不同的人说出来就有不同的感觉。你喜欢的人说出来,你就会感到温暖;你不喜欢的人说出来,你就会觉得假仁假义,甚至会更加厌恶。根植于心的偏见,模糊了人的是非判断能力。利益的驱使,使人难摆公正的天平。因此,以道德标准衡量人,往往会偏失公正。

一个人的认识可以有深有浅,有高有低,有正确有错误,这无可厚非,但是,无中生有则属道德问题。

我并不相信人品,更不相信那些以高尚人品自我包装的人。凡事可循情理法,情者为先,情不成则理,理不成则法,若法不成则是流氓遍地的社会。任何道德底线都可突破。

孔子说:有德者不说,而说者未必有德。也就是说真正有德的人并不标榜自己,而那些经常标榜自己的往往是无德之人。苏格拉底的一句话:“美德即智慧。”但是,反过来不一定成立。教人以德的人,并非就是道德的楷模。满口仁义道德,背后却是男盗女娼亦有之。道德往往与人品密不可分,而人品与才分却不是一回事。人品不仅有好坏优劣之分,而且有高低宽窄之分。才分大致规定了一个人为善为恶的风格和容量:

有德无才者,其善多为小善,谓之平庸。

无德无才者,其恶多为小恶,谓之猥琐。

有才有德者,其善多为大善,谓之高尚。

有才无德者,其恶多为大恶,谓之邪恶。

要区别何为大善与小善到是容易。但是要区分大恶与小恶却是难事,因为人们善于伪装,恶的一面隐藏很深。

道德的约束是柔性的,法制的约束是刚性的。所有这些困惑都是缺乏法制精神。人最靠不住的就是自觉性,而道德有效性却靠的是人的自觉性。

胡适先生说:“一个肮脏的国家,如果人人都开始讲规则而不是谈道德,最终会变成一个有人味儿的正常国家,道德自然会逐渐回归。一个乾净的国家,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却大谈道德,人人都争当高尚,天天没事儿就谈道德规范,人人都大公无私,最终,这个国家会堕落成为一个伪君子遍布的肮脏国家!”

但是也应该警惕那些把规则放在嘴边,而行破坏规则之实的人。好话连篇,坏事做绝。

如果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是道德模范,不认为自己在道德上有缺陷和值得改进的地方,那么文明也就难以进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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